一、所需資料:
(一)營業執照正副本,代碼證正副本,IC卡或CA證書(如有),國、地稅證正副本;
(二)公章;
(三)原公司章程復印件;
(四)填寫《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》,需所有股東簽名并蓋公章;
(五)法定代表人簽署的《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》(加蓋公章);
(六)股東會決議或者一人有限公司股東決定一式3份(需所有股東簽名或蓋章并加蓋公章);
(七)新公司章程2份(由所有股東簽名)。
注:根據工商規定,成立不超過一年的企業不能變更公司名稱,如需變更公司名稱需要連同公司主營范圍一塊變更。
二、辦理時間:15~20個工作日。
三、完成后的文件:變更登記備案表、營業執照正副本、代碼證正副本、國地稅證正副本、新的公章、財務章、新公司章程。
四、變更公司名稱辦理流程:
核名—變更營業執照—變更組織結構代碼證—變更國地稅證—變更銀行基本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