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稅務局的要求,代表處成立之后,需在領到稅證的七個工作日內去稅務主管機關辦理報到,然后在次月的15日之前申報上個月的稅務情況。
一、報到所需資料:
(一)工商登記證原件
(二)代碼證副本原件
(三)地稅證副本原件
(四)國稅證副本原件(若是純地稅用戶,提供國稅局出的純地稅戶證明)
(五)國稅稅務登記表(若是純地稅戶,沒有此表)
(六)地稅稅務登記表
(七)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
(八)租賃合同原件
(九)公章
(十)首席代表身份證復印件
二、報到所需時間:5-7個工作日
三、報稅需提供的單據:
銀行回單箱里的所有單據(與貴代表處基本戶相關賬單等等)、當月收到的發票(如:租金管理費、水電費、電話費、辦公費、交通費、社保費、稅費、防洪費、餐飲費、購日常用品等等此類發票),收據無效。為了保障貴代表處的利益,如銀行余額不足,請及時到銀行補足余額。以便申報期間順利進行扣稅,避免產生滯納金。
注:代表處是不能產生收入的,繳稅的基數是以代表處的支出為基數,建議支出要控制好,包括人工,以及采購。